我单位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(沪人社专发〔2009〕45号)的要求,拟录用以下两位同志,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通过以下方式反映。
序号 |
姓名 |
性别 |
拟聘单位 |
拟聘岗位 |
单位上级 主管部门 |
最高学历 |
最高学位 |
毕业学校或 原工作单位 |
总成绩 |
1 |
张光辉 |
男 |
上海中国画院 |
艺术档案(图书)管理 |
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|
研究生 |
硕士 |
上海东方国际传媒人才有限公司 |
79.95 |
2 |
赵蕴菡 |
女 |
上海中国画院 |
出纳 |
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|
本科 |
学士 |
上海芦赢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|
80.1 |
联系电话:021-64452302
监督电话:021-23128124
公示时间:2018.10.12至10.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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